以下是申请探亲访友签证时所需提交的材料。所提交材料的有效期均在发行后3个月以内(材料上如果有有效期,则应在有效期内提交)。申请签证时请通过本馆所指定的代办机关办理,原则上不接受个人申请。
另,在中国居住1年以上的日本人的配偶申请签证时,请查看此处。
在日本长期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或孩子申请数次签证时,请查看此处。
(1)在中国的申请人所需准备的材料
提交材料 | 说明 |
① 签证申请表 | 规定格式(PDF)(也可在窗口领取) |
② 照片 | 长4.5cm、宽3.5~4.5cm、白底、1张 |
③ 护照 |
|
④ 户口本复印件 | 户口本首页及申请人本人页 |
⑤ 暂住证或居住证明 | 仅限户口不属于本馆管辖区内的申请 |
⑥ 能证明与在日亲属或朋友关系的材料 | 亲属关系:亲属关系公证书 |
(2)在日担保人所需准备的材料
提交材料 | 说明 |
① 身元保证书 | 规定格式(PDF) |
② 住民票 | 标明所有家庭成员及其关系 *外籍人士在记载事项中不可有省略 * 外籍人士除「住民票コード」以外的记载事项中不可有省略 |
③ 在职证明 | 公司经营者请提交法人登记簿滕本 |
④ 标有总收入金额的: 课税(所得)证明书 (市区町村长发行) 纳税证明书(样式2) (税务署长发行) | 请提交左边所指材料的任意一种,不能使用源泉征收票。 |
⑤有效的在留卡 (外国人登录证明书)正反两面的复印件 | 外籍人士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