还有9天,7月1日起开具的增值税普票没有税号不得作为税收凭证!


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公告规定,自2017年7月1日起,购买方为企业的,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,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;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,应在“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”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。不符合规定的发票,不得作为税收凭证。

这意味着7月1日起,企业收到的发票,如果没有填写纳税人识别号(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)的话,是不允许所得税前扣除!


所以出差的餐费、住宿等发票,在7月1日之前的,还能报销,7月1日之后,没有写税号,将很有可能不能进行报了!

像这样没有纳税人识别号的发票,2017年7月1日以后开具,就不能再作为税收凭证用于办理涉税业务,如计税、退税、抵免等。 


这对于长期出差人士,每次出差除了要报公司名称,还要记住纳税人识别号,并且每次收集开票一大堆岂不是很麻烦? 


不用担心,携程商旅就针对开发票问题,早有对策。


一月一张大发票,省去反复开票的繁琐工作,并且只需企业管理员一次性在系统中填写好信息,就可避免员工反复填写。


还没有进行发票信息填写的公司,可由企业管理员账号进入差旅费用核对>开票申请>发票抬头列表进行设置。 


另外在最新版本里,携程商旅也在原有的APP、邮件、密码授权之上,增加了新的授权模式。

网页授权功能免费开通 

最新上线的网页授权功能现已在后台授权方式配置中,可以免费勾选,之后大家就可以在办公室直接PC端进行授权操作。